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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515

生产企业: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胆宁片
胆宁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10ml含肌苷0.2克。辅料为蔗糖。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生产企业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515

国药准字Z1091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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