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血镇痛胶囊
通用名称:活血镇痛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789
生产企业: 四川省通园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活血,祛风通络。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头痛、头昏;血管性头痛、神经性头痛等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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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金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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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54粒 |
每粒装0.3g(含扑热息痛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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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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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红参、白芷、乳香、黄芪、防风、细辛、川芎、红花等。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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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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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89 |
国药准字Z22022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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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活血,祛风通络。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头痛、头昏;血管性头痛、神经性头痛等见上述证候者。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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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15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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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轻微胃脘不适(胃肠饱胀,食欲减退,口干),饭后服用或停止服用症状可减轻或消失;2.少数患者在服用3~4天后有头昏、乏力现象,2~5天后渐正常。 |
1.胃肠不适者慎服。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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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颅内急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2.孕妇忌服。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3.禁止与酒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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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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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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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该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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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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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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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