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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403

生产企业: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铝镁混悬液(Ⅱ)
铝镁混悬液(Ⅱ)
主要成分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氢氧化铝(以AL2O3计)0.2g和氢氧化镁0.4g。

生产企业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Daewoong Pharmaceutical Co.,Lt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403

国药准字HJ201504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小儿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本品应在餐间或睡前口服,成人每次10ml(1袋),每日3次。

副作用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1.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便秘等不良反应;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因此不推荐长期服用。

成分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药理作用

1高钠血症;2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3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注意事项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尚不明确。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1.如连续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患者服用用本品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 3.服药后1-2小时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其可能与氢氧化铝结合而降低吸收率,影响疗效;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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