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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康颗粒
肝康颗粒

肝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肝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637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利湿、解毒化淤、养血利肝。具有抗病毒和保肝降酶的双重作用,用于利胆湿热所致的黄疸,症见周身,小便俱黄,体疲乏力,纳呆,恶心厌油,苔黄腻,脉弦滑数;及急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及胆囊炎 。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肝康颗粒
肝康颗粒
乳果糖口服溶液
乳果糖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柴胡、田基黄、茵陈、蒲公英、甘草、金钱草。

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37

国药准字H108900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利湿、解毒化淤、养血利肝。具有抗病毒和保肝降酶的双重作用,用于利胆湿热所致的黄疸,症见周身,小便俱黄,体疲乏力,纳呆,恶心厌油,苔黄腻,脉弦滑数;及急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及胆囊炎 。

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服用需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年用药:服药超过六个月的老弱患者应及时测定血清蛋白。

成分

清肝利湿、解毒化淤、养血利肝。具有抗病毒和保肝降酶的双重作用,用于利胆湿热所致的黄疸,症见周身,小便俱黄,体疲乏力,纳呆,恶心厌油,苔黄腻,脉弦滑数;及急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及胆囊炎 。

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药理作用

1.乳果糖系人工合成的不吸收性双糖,在肠道内不被吸收,可被结肠细菌分解成乳酸和醋酸,使肠道pH值降至6以下,从而可阻断氨的吸收,减少内毒素的蓄积和吸收,使患者血氨恢复正常,并由昏迷转为清醒。 2.乳果糖还具有双糖的渗透活性,可使水、电解质保留在肠腔而产生高渗效果,故又是一种渗透性泻药,因为无肠道刺激性,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注意事项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服用需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1.对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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