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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827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硫酸沙丁胺醇缓释胶囊
硫酸沙丁胺醇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沙丁胺醇,其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硫酸盐。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827

国药准字H199902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8mg,一日2次。儿童用量遵医嘱酌减。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β2受体激动剂舒张子宫平滑肌,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必须应用时可在产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应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药理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其它β受体激动剂同时使用;4. 哮喘患者长期服用可能增加哮喘发作风险;5. 出现不良反应如心悸、震颤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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