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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281

生产企业: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2∶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2∶1)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生产企业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281

国药准字H200412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其他感染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附庸。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一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0.5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副作用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0.5片,一日三次。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隔。

成分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其他感染等。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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