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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012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012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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