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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012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美林 (布洛芬混悬滴剂)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012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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