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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94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泰诺林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65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394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12~18岁儿童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3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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