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地黄丸
通用名称:明目地黄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668
生产企业: 马鞍山天福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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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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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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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浓缩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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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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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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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668 |
国药准字H5202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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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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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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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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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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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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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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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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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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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5.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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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