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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星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爱尔星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爱尔星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爱尔星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173

生产企业: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爱尔星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爱尔星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清咽滴丸
清咽滴丸
主要成分

本品每瓶含对乙酰氨基酚3克。辅料为1,2-丙二醇、聚乙二醇400、羟苯乙酯、食用香精、三氯蔗糖、胭脂红、纯化水。

薄荷脑、青黛、冰片、诃子、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生产企业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173

国药准字Z109300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1-2岁,10-15公斤,1-1.5毫升/次;3-6岁,16-21公斤,1.5-2毫升/次;7-9岁,22-27公斤,2-3毫升/次;10-12岁,28-32公斤,3-3.5毫升/次;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含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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