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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沥颗粒
竹沥颗粒

竹沥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竹沥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499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竹沥颗粒
竹沥颗粒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分

鲜竹沥等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499

国药准字Z410220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日2次,每次1袋。清热化痰。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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