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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钠乳膏
肝素钠乳膏

肝素钠乳膏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肝素钠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475

生产企业: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肝素钠乳膏
肝素钠乳膏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肝素钠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475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药理作用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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