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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口服液
丹参口服液

丹参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丹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13061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淤、通脉养心。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胸闷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丹参口服液
丹参口服液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主要成分

丹参。

氟米龙。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13061

国药准字J201800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淤、通脉养心。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胸闷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成分

活血化淤、通脉养心。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胸闷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恶心、口苦、口干,一般不影响。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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