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160003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清热解毒软胶囊
清热解毒软胶囊
主要成分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生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等。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60003

国药准字Z200400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燥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燥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用。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