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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麝香镇痛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112

生产企业: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来氟米特片
来氟米特片
主要成分

麝香、生川乌、红茴香根、辣椒、樟脑、颠茄流浸膏、水杨酸甲酯。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生产企业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6020112

国药准字H200600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

1.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Ⅰ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遗嘱。

副作用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有皮肤病者慎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该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该品。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他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过敏,有机体对某些药物或外界刺激的感受性不正常地增高的现象,药物过敏;过于敏感:你不要过敏,没人说你坏话。过敏简单地说就是对某种物质过敏。当你吃下、摸到或吸入某种物质的时候,身体会产生过度的反应;导致这种反应的物质就是所谓的“过敏原”。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 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 (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③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 (>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3)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marrow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4)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①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②若白细胞在2.0×109/L 一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用药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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