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191

生产企业: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依托红霉素片
依托红霉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0.2g*7枚

按红霉素计0.125g(12.5万单位)

剂型

栓剂

片剂

主要成分

硝酸咪康唑。

主要成份依托红霉素。

性状

生产企业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191

国药准字H460201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法用量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枚。连续7天为一疗程。也可采用三日疗法:第一日晚1枚,随后三日早晚各1枚。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口服。|1.成人一日0.75~2g,分3~4次。|2.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3.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4.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5.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和灼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 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且孕妇服用本品后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不宜应用。2. 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慎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对多种真菌,尤其是念珠菌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细菌也有抗菌力。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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