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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抗病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185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羟莘甲酯、羟苯乙脂。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185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14.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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