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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2657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急性单纯性淋病,也可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琥乙红霉素片
琥乙红霉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2657

国药准字H199992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急性单纯性淋病,也可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

用法用量

口服: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副作用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急性单纯性淋病,也可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

药理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性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和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注意事项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呈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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