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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丸
维生素C丸

维生素C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58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丸
维生素C丸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粒含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白砂糖、明胶、柠檬黄、虫白蜡、滑石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南通久和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583

国药准字H200802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用法用量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资料。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趋势。有报导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具有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毫克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对于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本品在这类患者中的推荐剂量。因此,这类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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