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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野菊花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90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清眩片
清眩片
主要成分

野菊花。

川芎、薄荷、白芷、荆芥穗、石膏。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90

国药准字Z530209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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