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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普罗宁肠溶胶囊
硫普罗宁肠溶胶囊

硫普罗宁肠溶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普罗宁肠溶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80

生产企业: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普罗宁肠溶胶囊
硫普罗宁肠溶胶囊
注射用胸腺五肽
注射用胸腺五肽
主要成分

硫普罗宁

用固相合成法制备的胸腺五肽。

生产企业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80

国药准字H200205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病缓慢,隐袭发生,临床表现多样、变化多端一种涉及许多系统和脏器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细胞和体液免疫功能障碍,产生多种自身抗体。可累及皮肤、浆膜、关节、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等,并以自身免疫为特征,患者体内存在多种自身抗体,不仅影响体液免疫,亦影响细胞免疫,补体系统亦有变化。发病机理主要是由于免疫复合物形成。确切病因不明。病情呈反复发作与缓解交替过程。)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0.2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肌肉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250mlO.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支,15-30日为个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如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目前尽管未证实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2.与许多常用药物合并使用,其中包括干扰素、消炎药、抗菌素、激素、镇痛药、降压药、利尿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避孕药,没有任何干扰现象出现 3.与干扰素合用,对于改善免疫机能有协同作用。 4.与抗生素合用,能增强抗菌作用。 5.与化疗药合用,可降低化疗的毒副作用。

成分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病缓慢,隐袭发生,临床表现多样、变化多端一种涉及许多系统和脏器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细胞和体液免疫功能障碍,产生多种自身抗体。可累及皮肤、浆膜、关节、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等,并以自身免疫为特征,患者体内存在多种自身抗体,不仅影响体液免疫,亦影响细胞免疫,补体系统亦有变化。发病机理主要是由于免疫复合物形成。确切病因不明。病情呈反复发作与缓解交替过程。)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 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 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 4、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口服,一次1-2粒(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a、g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注意事项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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