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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益康唑溶液
硝酸益康唑溶液

硝酸益康唑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硝酸益康唑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625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益康唑溶液
硝酸益康唑溶液
利巴韦林气雾剂
利巴韦林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

10.5g内含利巴韦林75mg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625

国药准字H1097034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峡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喷雾吸入:1.口腔用:用于病毒性咽峡炎、病毒性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使用时先...

副作用

妊娠头3个月禁用。

利巴韦林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禁忌

成分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峡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利巴韦林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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