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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271

生产企业: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羟乙基纤维素等。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辅料为糊精。

生产企业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71

国药准字Z200100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口服。一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5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禁忌

成分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药理作用

氯化钠和氯化钾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以维持眼组织内水分和电解质的新陈代谢,消除眼睛疲劳;羟乙基纤维素为粘度增强剂,可提高泪膜的稳定性,从而缓解干眼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 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8、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9、为了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10、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11、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贫血者慎用。 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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