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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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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红霉素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270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罗红霉素分散片
罗红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分子式:C41H76N2O15 分子量:837.03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270

国药准字H19991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成分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 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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