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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加替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19

生产企业: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口腔溃疡散
口腔溃疡散
主要成分

加替沙星

青黛、桔矾、冰片。

生产企业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19

国药准字Z110201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外用点眼 3-4/日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2. 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 3. 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4. 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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