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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风感冒颗粒
伤风感冒颗粒

伤风感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伤风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364

生产企业: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伤风感冒颗粒
伤风感冒颗粒
柳胺酚胶囊
柳胺酚胶囊
主要成分

防风、羌活、荆芥、白芷、桔梗、浙贝母、紫苏叶、陈皮、苦杏仁、薄荷油。辅料为:糊精、阿司帕坦。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生产企业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3364

国药准字H22024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成分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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