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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71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671

国药准字Z620213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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