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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71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主要成分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671

国药准字Z32021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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