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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71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671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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