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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再造丸
人参再造丸

人参再造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人参再造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669

生产企业: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活血,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气虚血瘀、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言语不清、拘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再造丸
人参再造丸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主要成分

人参、蕲蛇(酒炙)、广藿香、檀香、母丁香、玄参、细辛、香附(醋制)、地龙、熟地黄、三七、乳香(醋制)、青皮、豆蔻、防风、制何首乌、川芎、片姜黄、黄芪、甘草、黄连、茯苓、赤芍、大黄、桑寄生、葛根、麻黄、骨碎补(炒)、全蝎、豹骨(制)、僵蚕(炒)、附子(制)、琥珀、龟甲(醋制)、粉萆薢、白术(麸炒)、沉香、天麻、肉桂、白芷、没药(醋制)、当归、草豆蔻、威灵仙、乌药、羌活、橘红、六神曲(麸炒)、朱砂、血竭、人工麝香、冰片、牛黄、天竺黄、胆南星、水牛角浓缩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化学名称:α-[3-[[2-(3,4-二甲氧苯基)乙基]甲氨基]丙基] -3,4-二甲氧基-α-异丙基苯乙腈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7H38N2O4·HCl分子量:491.07

生产企业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669

国药准字H109200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益气活血,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气虚血瘀、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言语不清、拘挛。

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1.起始剂量180mg,清晨口服一次。对维拉帕米反应增强的病人(即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120mg一日一次口服,作为起始剂量可能是安全的。根据每周评定的疗效和安全性,并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才可增加剂量。2.如果一日一次口服维拉帕米缓释片180mg未达到满意疗效,可以下列方式增加剂量:(1)每日清晨口服0.24g(2片);(2)每日清晨和傍晚各口服一次0.18g(1.5片);或每日清晨口服一次0.24g(2片),加傍晚口服一次0.12g(1片);(3)每12小时口服一次0.24g(2片)。3.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副作用

孕妇忌服。

1.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 2.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1.4%),I度、II度或III度房室阻滞(1.2%);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 3.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在孕妇中使用应权衡利弊。维拉帕米可分泌入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成分

益气活血,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气虚血瘀、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言语不清、拘挛。

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运动员慎用。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4.本品不可整丸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血压和心电图;5. 避免驾驶和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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