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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脉注射液
生脉注射液

生脉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生脉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5251

生产企业: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生脉注射液
生脉注射液
甲钴胺片
甲钴胺片
主要成分

人参、麦冬、五味子。

甲钴胺。

生产企业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251

国药准字H200308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周围神经病,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等。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6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本品大剂量高浓度对心脏表现先抑制后兴奋作用。故用药宜慢,并适量稀释。因含皂甙及挥发油,最好不与其他药合用。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1.过敏偶有皮疹发生(发生率

禁忌

成分

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周围神经病,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等。

药理作用

过敏性皮疹:例如某患者因患二尖瓣狭窄,二尖瓣轻度脱垂,室性早搏而用生脉注射液治疗时,患者从手指开始至双手、颈、面部皮肤出现米粒大小的红色斑丘疹,表面有小水泡。患者嘴唇、喉头黏膜轻度水肿。经医生立即给予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加地塞米松静滴,肌肉注射苯海拉明和维丁胶性钙,并口服大量维生素C治疗3天后,皮疹完全消退。腰背剧痛:例如一女患者因头昏、乏力、失眠、心悸,给予生脉注射液静脉缓缓推注。当推注约20毫升时,患者突感腰背疼痛,继续推药,疼痛加剧,即停止推药,约两分钟后疼痛好转,休息片刻后疼痛消失。再推注5毫升,上述情况再次出现。腹胀:有些冠心病患者,静脉输入生脉注射液80~100毫升后出现腹胀,减量至60毫升仍腹胀难忍,减量至40毫升腹胀才消失。

药理作用本品是一种内源性的辅酶B12,参与一碳单位循环,在由同型半胱氨酸合成蛋氨酸的转甲基反应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动物实验发现本品比氰钴胺易于进入神经元细胞器,参与脑细胞和脊髓神经元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促进叶酸的利用和核酸代谢,且促进核酸和蛋白质合成作用较氰钴胺强。本品能促进轴突运输功能和轴突再生,使链脲霉素诱导的糖尿病大鼠坐骨神经轴突骨架蛋白的运输正常化,对药物引起的神经退变具有抑制作用,如阿霉素、丙烯酰胺、长春新碱引起的神经退变及自发高血压大鼠神经疾病等。在大鼠组织培养中发现本品可以促进卵磷脂合成和神经元髓鞘形成。本品能使延迟的神经突触传递和神经递质减少恢复正常,通过提高神经纤维兴奋性恢复复终板电位诱导,能使饲以胆碱缺乏饲料的大鼠脑内乙酰胆碱恢复到正常水平。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在大鼠和小鼠致畸敏感期经口给予本品0.2、2.0、20MG/KG/D,胎仔和新生仔中未见异常和致畸征象。

注意事项

1、医护人员应在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使用该药品曾发生过不良反应的患者、过敏体质的患者(包括对其他药品易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2、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合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品相互作用等问题。。 4、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用量用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应用;儿童、老人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本品稀释前温度应达到室温并现配现用。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晌产品质量。本品使用前 生脉注射液 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或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不得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使用。 6、严格控制滴速,一般控制在40~50滴/分,耐受者方可逐步提高滴速,不宜超过60滴/分。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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