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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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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蓝芩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74070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阿昔洛韦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70

国药准字H200436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滴眼可引起轻度疼痛和烧灼感.但易被患者耐受.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在低温条件下易析出结晶.若有结晶.应将塑料瓶放置在热水中使其溶解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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