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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84094

生产企业: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开塞露
开塞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主要成份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生产企业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84094

国药准字H110211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于便秘。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将容器顶端刺破或剪开,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支,儿童一次半支。

副作用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外用无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于便秘。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能润滑并刺激肠壁,软化大便,使易于排出。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拔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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