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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注射液
肌苷注射液

肌苷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2195

生产企业: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注射液
肌苷注射液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9β-D-核糖次黄嘌呤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2195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静脉注射偶有恶心、颜面潮红。

注意事项

不能与乳清酸、氯霉素、双嘧达莫、硫喷妥钠等注射液配伍。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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