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片
通用名称:肌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851
生产企业: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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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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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 |
0.4g*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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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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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辅料为碳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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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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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851 |
国药准字Z2006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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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1.本品用于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2.本品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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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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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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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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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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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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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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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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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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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