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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250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口腔溃疡散
口腔溃疡散
主要成分

布洛芬。

青黛、桔矾、冰片。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0

国药准字Z110201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部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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