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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奥氮平口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28

生产企业: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主要成分

奥氮平。

氢溴酸西酞普兰。

生产企业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28

国药准字H200412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用法用量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给药剂量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开始剂量每日1片(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3片(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奥氮平口崩片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还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西酞普兰对人怀孕期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除非对于病人的好处远远超过理论上可能对胎儿或婴儿带来的风险,否则怀孕期及授乳期内不应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具体见【用法用量】。

成分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药理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嗜睡和体重增加。体重增加与用药前体重指数较低和起始剂量较高(>15mg)有关。少见不良反应:头晕、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急性或迟发性锥体外系运动障碍包括帕金森病样症状,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一过性抗胆碱能作用包括口干和便秘,另外还有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尤其是在用药初期。血浆催乳素深度偶见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与安慰剂无差异,且罕见相关临床表现(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绝大多数病人无需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氢溴酸西酞普兰是一种很强的、具有选择性的5-羟色胺摄取抑制剂,具有抗抑郁作用。特别感兴趣的是这种药物对胆碱能毒蕈碱受体、组织胺受体和α一肾上腺素能受体无抑制作用。若这些受体被抑制,则会产生很多抗抑郁药物引起的副作用,如口干、镇静,体位性低血压等。氢溴酸西酞普兰对内源性和非内源性抑郁的病人同样有效。其抗抑郁作用通常在2-4周后建立。氢溴酸西酞普兰不影响心脏传导系统和血压。这一点对于老年病人尤为重要。另外,氢溴酸西酞普兰也不影响血液、肝、及肾等系统。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少见的副作用和最轻度镇静的特性使它特别适用于长期治疗。而且,氢溴酸西酞普兰既不会导致体重增加,也不会强化酒精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2、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发生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本品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损伤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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