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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多明气雾剂
吗多明气雾剂

吗多明气雾剂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吗多明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2579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吗多明气雾剂
吗多明气雾剂
角鲨烯胶丸
角鲨烯胶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为吗多明的乙醇溶液,以氟氯烷为抛射剂,贮藏在有定量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每瓶含吗多明(C9H14N4O4)应为120~167mg,吗多明的浓度为0.8%~1.3%(w/w)。

本品主要成份为角鲨烯。化学名称:2,6,10,15,19,23-六甲基-2,6,10,14,18,22-二十四碳六烯。结构式:分子式:C30H50分子量:410.72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2579

国药准字H330223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用法用量

雾吸入。一次0.2~0.4mg,揿吸1~2次。

口服。一次0.5g(2粒),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副作用

1.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2.低血压、青光眼患者忌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药理作用

可有头痛、面部潮红、眩晕等反应。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若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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