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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清咽颗粒
小儿清咽颗粒

小儿清咽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清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32

生产企业: 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清咽颗粒
小儿清咽颗粒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成分为板蓝根,青黛,连翘,蒲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32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内每次服3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6克,五岁以上每次服9~12克,一日2~3次。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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