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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28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心通颗粒
心通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黄芪、党参、麦冬、何首乌、淫羊藿、野葛、当归、丹参、皂角刺、海藻、昆布、牡蛎、枳实等。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28

国药准字Z200200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于胸痹气虚痰瘀交阻症,心痛,心悸,胸闷气短,心烦乏力,脉沉细、弦滑、结代,以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见有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天2~3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个别人可能出现头晕、皮疹等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于胸痹气虚痰瘀交阻症,心痛,心悸,胸闷气短,心烦乏力,脉沉细、弦滑、结代,以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见有上述症状者。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个别人可能出现头晕、皮疹等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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