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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硝
芒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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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芒硝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578

生产企业: 四川省川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实热便秘,大便燥结,积滞腹痛,肠痈肿痛;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芒硝
芒硝
盐酸西替利嗪片
盐酸西替利嗪片
主要成分

1、本品主要含含水硫酸钠(Na2SO4·10H2O,96%-98%),尚含少量氯化钠、氯化镁、硫酸镁、硫酸钙等。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西替利嗪。化学名称:(±) -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分子式:C21H25CIN2O3·2HCI分子量:461.81

生产企业

四川省川眉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578

国药准字H201033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实热便秘,大便燥结,积滞腹痛,肠痈肿痛;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内服:汤剂,10-15g,冲入药汁内或沸水溶化;或入丸散。外用:适量,喷撒,漱口,滴眼,化水坐浴。

推荐成年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成年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 由于症状通常在晚间出现而服药,故建议可在晚餐期间用少量液体送服此药。 若病人出现不良反应,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6-12岁的儿童:每日一次10mg或每次5mg,每日2次。 2-6岁的儿童:每日一次5mg或每次2.5mg,每日2次。 1-2岁的儿童:建议1-2岁的儿童服用滴剂,早上和晚上各服用0.25ml(2.5mg,约5滴)。 1岁以下的儿童:虽然有6个月以上到1岁的婴儿服用西替利嗪的临床数据,但是相关评估尚未完全结束,如需使用,请服用滴剂产品,谨遵医嘱。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口服片剂: 1片=10mg 1/2片

副作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或忌用。 2、芒硝性寒,适用于实热患者,故脾胃虚寒者忌用。 3、芒硝功擅泻下攻积,适用于实热积滞,故无热邪积滞禁用;缺铁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者,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胃癌,直肠癌,子宫脱垂患者,皆忌用。 4、肾功能不全和中枢神经抑制,期前收缩者,记忆力减者慎用;老年痴呆症,小儿智力低下,帕金森病,慢性苯中毒者忌用。 5、芒硝性寒,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脾胃虚寒,肾阳虚衰等证者,忌单味药服用;阳痿,早泄,无精少精患者慎用。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试验中,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安慰剂相似。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头三个月的孕妇服用,同样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肝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人用法与用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

成分

用于实热便秘,大便燥结,积滞腹痛,肠痈肿痛;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据报道,口服过大剂量时,可出现剧烈腹痛、腹泻,并伴有恶心呕吐,严重者可有虚脱;有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芒硝后可出现严重中毒反应。 2、高浓度溶液抵达胃、十二指肠,可引起幽门痉挛,产生胃不适感,影响胃排空。 3、芒硝用于结肠镜检查前清洁肠道时,有少数患者出现肠鸣及轻度腹部不适感,但对肠黏膜无刺激性。

注意事项

1、芒硝泻下作用强烈,能堕胎,历代医家有“芒硝妊娠忌”之说,故孕妇忌服。哺乳期妇女患乳痈外敷时,见效即停用,以防乳汁减少。 2、冲入药汁内或用开水溶化后服用,不入煎剂。 4、芒硝具有泻热通便,润燥软坚,清火消肿的功效,无实热证者,不宜用芒硝;年老体弱所致之便秘,也不宜用芒硝、玄明粉。如果属一般慢性病身体虚弱所致之便秘,需要用时也只宜在滋补剂中配伍使用。 5、用于治疗习惯性便秘,一般不用芒硝、玄明粉,但如需加强泻下作用时,可在使用火麻仁、瓜蒌仁、杏仁的基础上,酌加玄明粉同用。 6、用量不宜超过15g,超剂量使用应谨慎,且不宜久用。 7、芒硝与硫黄配伍应用可以引起剧烈的肠痉挛和泻下反应,甚至发生硫化物中毒,故应禁同用;三棱所含二氧化硅、氧化钙和挥发油等,可能与芒硝发生化学反应而改变两药原有的药性,不宜配伍同用;忌苦参,大黄为使。 8、芒硝不宜与阿托品等抗胆碱西药合用。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0.8g/L),但是必须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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