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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舍曲林胶囊
盐酸舍曲林胶囊

盐酸舍曲林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舍曲林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79

生产企业: 四川省百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放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舍曲林胶囊
盐酸舍曲林胶囊
盐酸西替利嗪片
盐酸西替利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舍曲林,其化学名称为:(1s-顺式)-4-(3,4-二氧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式:C17H17NCI2·HCI 分子量342.7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西替利嗪。化学名称:(±) -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分子式:C21H25CIN2O3·2HCI分子量:461.81

生产企业

四川省百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179

国药准字H201033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放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食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问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足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井维持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推荐成年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成年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 由于症状通常在晚间出现而服药,故建议可在晚餐期间用少量液体送服此药。 若病人出现不良反应,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6-12岁的儿童:每日一次10mg或每次5mg,每日2次。 2-6岁的儿童:每日一次5mg或每次2.5mg,每日2次。 1-2岁的儿童:建议1-2岁的儿童服用滴剂,早上和晚上各服用0.25ml(2.5mg,约5滴)。 1岁以下的儿童:虽然有6个月以上到1岁的婴儿服用西替利嗪的临床数据,但是相关评估尚未完全结束,如需使用,请服用滴剂产品,谨遵医嘱。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口服片剂: 1片=10mg 1/2片

副作用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试验中,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安慰剂相似。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头三个月的孕妇服用,同样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肝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人用法与用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

成分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放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服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瞳孔变大和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过敏反应、过敏症、类过敏反应、哮喘,乏力、发热、面色潮红、不适,体重减轻、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胸痛、外周性水肿,高血压、心悸、眼周浮肿、晕厥及心动过速。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还有5-羟色胺综合定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内分泌系统:溢乳、男子乳腺过度发育、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状腺功能低下,ADH分泌失调综合症。 胃肠道系统:腹痛,食欲增强、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听力/前庭功能:耳鸣。 血液系统:血小板功能改变,异常出血(如鼻出血,胃肠出血或血尿),中性粒细胞缺乏,紫癜及dmu小板缺乏定。实验室检查改变临床化验结果异常。 肝胆系统:严重肝病(包括肝炎、黄疽和肝功能良竭)及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升高(SGOT和SGPT)。 代谢/营养系统:低钠血症和胆固醇增高。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 精神:焦虑不安、攻击性反应、忧虑,抑郁症状,欣快,幻觉、女性性欲减退,男性性欲减退、恶梦,精神病及打哈欠。 生殖系统:月经不调 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 皮肤系统:脱发症、血管性水肿皮肤光敏反应、瘙痒、皮疹(罕有脱皮性皮炎,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表皮坏死溶解)及尊麻疹。 泌尿系统:面部水肿、尿失禁及尿潴留。 其它:有报告舍曲林停药后的症状包括:焦虑不安、忧虑、眩晕,头痛、恶心及感觉异常。

注意事项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痛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痛,1例患者有癫痛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痛药物治疗。所有癫痛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痛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痛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痛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4.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5.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6.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7.肝功能不全患者: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8.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0.8g/L),但是必须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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