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522

生产企业: 四川子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理中丸
理中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党参、土白术、炙甘草、炮姜。辅料为炼蜜。

生产企业

四川子仁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522

国药准字Z440230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用法用量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八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六周。2.反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八周。对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0.1%),偶有休克(<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2)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0.1%)、或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可能出现(0.1%-<5%)。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3)黄疸、伴有AST(GOT)、,ALT(GPT)升高等的严重肝功能障碍(<0.1%),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4)Lyell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和Stevens-Johnson症候群(皮肤粘膜眼症候群)(<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5)间质性肺炎(<0.1%)。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肺音异常(捻发音)等,应进行胸部X线检查并停药,给与皮质激素等处置。6)可能出现间质性肾炎(发生频率未知),在一些病例中引发了急性肾功能衰竭。因此,须密切注意肾功能检测值(血尿素氮、肌酐等的增加),一旦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服用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并采取适当措施。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3)老年患者(见【老年患者用药】)2、重要的注意事项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3、其它注意事项1)有报道在类似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视觉障碍(奥美拉唑)。2)动物实验研究52周强制喂饲大鼠兰索拉唑,剂量为50mg/kg/日(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一例大鼠发生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另一项研究24个月强制喂饲大鼠15mg/kg/日以上的兰索拉唑,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发生率增高,5mg/kg/日以上喂饲大鼠,可能出现胃类癌。此外,以兰索拉唑15mg/kg/日以上喂饲雌性大鼠和50mg/kg/日以上喂饲雄性大鼠,大鼠视网膜萎缩发生率升高。但睾丸间质细胞瘤和视网膜萎缩在小鼠致瘤研究和犬、猴的毒性试验中均未发现,因此上述病变认为可能是大鼠所特有。3)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4)对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缺乏长期用药的经验)。4、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到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 感冒发热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 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