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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乌颗粒
精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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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精乌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017

生产企业: 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精乌颗粒
精乌颗粒
五维赖氨酸片
五维赖氨酸片
主要成分

制何首乌、黄精(制)、女贞子(制)、墨旱莲。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维生素A300单位,维生素D220单位,维生素C5毫克,维生素B60.2毫克,烟酰胺2毫克,盐酸赖氨酸6毫克。

生产企业

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白求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017

国药准字H220243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用于幼儿、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和年老体弱者的营养补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1块或1袋,一日2~3次。

口服。一岁以下,一次1片;一岁以上,一次2~4片,一日3次,嚼服或研碎后加入饮料或牛奶中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氨基酸代谢障碍患者禁用。2.肝昏迷、氮质血症患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用于幼儿、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和年老体弱者的营养补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偶见皮肤潮红、瘙痒。2.尿液可能呈黄色,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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