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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恩替卡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062

生产企业: 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恩替卡韦。

其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其结构式为:C10H18O6N3S

生产企业

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062

国药准字H200312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2、推荐剂量: (1)成人和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mg。 (2)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本品可以吞服或加水分散后口服,也可将分散片含于口中吮服。 3、肾功能不全: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观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 4、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5、治疗期:关于本品的最佳治疗时间,以及与长期的治疗结果的关系,如肝硬化、肝癌等,目前尚未明了。

1.给药途径:  1.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1.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2.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l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  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  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  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  脂肪肝:1.8g,qd,iv,30天;  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  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2.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2.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副作用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无禁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成分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药理作用

1、马来酸恩替卡韦片:在本品的国内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腹泻、恶心、大便稀、月经延期、皮疹、血肌酐升高,均为轻中度;观察到实验室检查异常的项目有: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血清肌酐。 2、恩替卡韦片: (1)因马来酸恩替卡韦吸收入血后仍为恩替卡韦,因此口服恩替卡韦制剂产生的以下不良事件及实验室检查异常等状况在服用本品马来酸恩替卡韦片后也可能发生。 (2)在恩替卡韦片国内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ALT升高、疲劳、眩晕、恶心、腹痛,腹部不适、上腹痛、肝区不适、肌痛、失眠和风疹。这些不良事件多为轻到中度。在与拉米夫定对照的试验中,本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拉米夫定相当。 3、在恩替卡韦片国外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 (1)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头痛、疲劳、眩晕、恶心。 (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1.还原型谷胱甘肽是含有巯基(SH)的三肽类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解毒作用等重要生理活性。 2.本品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和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到辅酶作用,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丙糖脱氢酶的辅酶。 3.本品能激活体内的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以调节细胞膜的代谢过程。 4.本品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结合生成减毒物质。

注意事项

1、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 2、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 3、患者在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需要进行HIV抗体的检测。应告知患者如果感染了HIV而未接受有效的HIV药物治疗,恩替卡韦可能会增加对HIV药物治疗耐药的机会。 4、使用恩替卡韦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5、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包括血透析或CAPD的患者,建议调整恩替卡韦的给药剂量。 6、肝移植受体患者:恩替卡韦治疗肝移植受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如果认为肝移植受体需要接受恩替卡韦治疗,其曾经或正在接受可能影响肾功能的免疫抑制,如: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治疗,应在恩替卡韦给药前及给药过程中严密监测肾功能。 7、警告: (1)停止治疗后的肝炎加剧:当慢性乙肝患者停止抗乙肝治疗后,包括恩替卡韦在内,有报道出现乙肝严重急性加剧。对那些停止抗乙肝治疗患者的肝功能情况,应从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等方面严密监测并且至少随访数月。如必要,可重新恢复抗乙肝病毒的治疗。 (2)核苷类药物在单独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时,已经有乳酸性酸中毒和重度的脂肪性肝肿大,包括死亡病例的报道。 (3)合并感染HIV:尚未在HBV合并HIV感染并且未接受有效的HIV治疗的患者中评价恩替卡韦。有限的临床经验提示,如果恩替卡韦用于慢性乙肝合并HIV感染且未经抗HIV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对HIV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的耐药。微生物学抗病毒活性,抗HIV病毒活性)。因此,不建议HBV合并感染HIV并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患者使用恩替卡韦。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应该检测所有患者的HIV抗体。尚未进行恩替卡韦治疗HIV感染的研究,因此不推荐该用途。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恩替卡韦对妊娠妇女影响的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当对胎儿潜在的风险利益作出充分的权衡后,方可使用本品。目前尚无资料提示本品能影响HBV的母婴传播,因此,应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以防止新生儿感染HBV。 (2)恩替卡韦可从大鼠乳汁分泌。但人乳中是否有分泌仍不清楚,所以不推荐服用本品的母亲哺乳。 9、儿童用药:16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10、老年用药:由于没有足够的65岁及以上的老年患者参加本品的临床研究,尚不清楚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对本品的反应有何不同。其他的临床试验报告也未发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的不同。恩替卡韦主要由肾脏排泄,在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可能发生毒性反应的危险性更高。因为老年患者多数肾功能有所下降,因此应注意药物剂量的选择,并且监测肾功能。 11、药物过量:目前尚无使用本品过量的相关报道。在健康人群中单次给药达40mg或连续14天多次给药20mg/天后,未观察到不良事件发生的增多。如果发生药物过量,须监测患者的毒性指标,必要时进行标准支持疗法。单次给药1mg恩替卡韦后,4个小时的血液透析可清除约13%的恩替卡韦。

1.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 2.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3.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5.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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