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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格力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赛格力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赛格力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赛格力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80035

生产企业: 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2.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3.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赛格力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赛格力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复方甘草酸苷片
复方甘草酸苷片
主要成分

主要组成成份为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片)为:甘草酸苷(Glyeyrrhizin)25mg、(甘草酸单胺盐Monoammonium Glycyrrhizinate 35mg)、甘氨酸(Aminoacetic Acid)25mg、蛋氨酸(Methionine)25mg。

生产企业

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Akiyama Jozai Co., 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80035

注册证号H201713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2.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3.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用法用量

1.肿瘤用于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3(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3(白细胞计数1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3,骨髓中的原粒细胞明显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成人通常1次2-3片,小儿1次1片,1日3次饭后口服。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1.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它制剂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3.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检出幼稚粒细胞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

假性醛固酮症(发生率不明)。另外,可出现乏力感、肌力低下、肌肉痛、四肢痉挛、麻痹等横纹肌溶解的症状。(不良反应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后慎重给药。儿童用药:尚未有药理、毒理或者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试验。药物使用请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老年用药:基于临床应用经验,高龄者有易发低血钾副作用倾向,因此需在密切观察基础上,慎重给药。

成分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2.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3.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药理作用

1.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的现象。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3.其它: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4.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3.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4.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虽然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少数过敏反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不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5.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慎重给药: 对高龄患者应慎重给药(高龄患者低钾血症发生率高)(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2.一般注意事项:由于该制剂中含有甘草酸苷,所以与含其它甘草制剂并用时,可增加体内甘草酸苷含量,容易出现假性醛固酮增多症,应予注意。 3.给药时注意:药品交付时,应指导服药时请将片剂从铝铂包装中取出后再服用(有报导将铝铂包装一起服用而导致食道粘膜损伤,甚至穿孔引起纵膈炎症等危重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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