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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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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819

生产企业: 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用于感冒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扑尔敏、薄荷油。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生产企业

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819

注册证号H201711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10克),一日3次。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4.重复用药可能发生出血,急性肾衰、嗜睡、疲劳、口干、少尿、贫血、肾绞痛、胃痛、多汗、膀胱颈梗阻、紧张激动、焦虑、兴奋、失眠、头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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