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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混悬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44

生产企业: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544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4-616-215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7-922-278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6、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8、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9、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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