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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菲
(异福片)
维菲
(异福片)

维菲 (异福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菲 (异福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189

生产企业: 苏州爱美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菲
(异福片)
维菲 (异福片)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篇含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0-甲基红霉素。

生产企业

苏州爱美津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89

国药准字H199911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通常体重大于50公斤者,每次2片,每日一次,连续用药到细菌阴转,临床症状获最大程度改善为止,或遵医嘱。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副作用

1.对异烟肼、利福平及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尊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成分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国外临床研究资料表明: 利福平:利福平耐受良好,很少引起严重毒性反应,每日或间断服用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 *轻微、自限性的皮肤反应。典型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皮疹、较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并不常。 *胃肠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和腹泻。曾有利福平治疗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 *利福平可引起肝炎,应监测肝功能。 *可发生血小板减少,伴或不伴紫癜,通常与利福平间歇治疗有关,如有紫癜发生,立即停药,则紫癜可消失,若出现紫癜后继续用药,有报道引起脑出血甚至死亡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水肿、肌无力和肌病在利福平治疗期间也有少数病人发生。 下列反应常发生于利福平间歇治疗期间,很可能与免疫有关: *流感样综合症包括发热、寒战、头痛、头晕和骨痛等症状发作,常见于间歇治疗后第3~6个月。发生频率不一,若利福平剂量<25mg/kg,每周给药一次者的间歇发生率可达50%。 *气短和喘鸣。 *血压降低和休克。 *急性溶血性贫血。 *急性肾功能衰竭,常由急性肾小管坏死或急性间质性肾炎所致。

注意事项

1、本品任一成份均可致肝功能损害,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功能。 利福平:肝功能受损患者仅在必须时才服用本品,且应在严密医学监测下谨慎用药,密切监测肝功能特别是SGPT和SGOT,在治疗前应检查肝功,然后,治疗期间每2~4周复查一次,如有肝细胞受损征象出现,应立即停用利福平。 某些病例在利福平治疗早期,由于利福平和胆红素在肝细胞水平上竞争排泄通道,可发生高胆红素血症。个别报道认为胆红素和/或转氨酶中度增高本身并不是中断治疗的指征。然而,重复检测仍增高者。应结合病人临床情况考虑停药。 因为利福平间歇治疗(每周给药少于2~3次)有发生免疫反应的可能性(见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并告诫病人注意避免间断服药。 利福平有诱导肝酶包括γ-氨基乙酰丙酸合成酶的特性、有用利福平治疗发生卟啉症恶化的个案报道。 异烟肼:慢性肝病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异烟肼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有时异烟肼治疗可发生严重甚至是致死性药物性肝炎、在治疗几个月后也可发生。发生肝炎的危险性与年龄相关,因此,应监测肝炎的前驱症状如疲乏无力、全身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如有上述症状出现或检测到提示肝细胞受损的征象,应立即停药,因继续用药可引起更严重的肝损害。 2、有精神病或癫痫病史者慎用。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1/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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